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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级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
2023年02月21日 14:38 发布人:教务办 阅读次数:    

转教务处通知如下:

各二级学院(部):

为了推进我校的课程思政项目建设,使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更好地发挥思政功能,学校决定对已完成研究工作并在本学期开课的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组织一次结题验收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验收范围

立项发文之日起已过建设期且本学期开课的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立项项目,均申请本次验收。如有本年度未开设此课程等特殊原因的项目,经申请,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同意,可再延期1年结题2020年立项的课程本年度最后一次验收,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。超期2年(含延期时间)及以上的项目将发文取消,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。

二、结题验收依据

依据浙江科技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定标准及评分表、《浙江科技学院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随堂跟踪评价表》、研究成果和教学大纲

三、结题验收程序

各学院(部)自行组织对本部门已完成研究工作的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。

1.申请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将结题申请书、研究成果、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档交所在部门。研究成果包括:课件、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成效、教材、实验指导书、试题(卷)库、正式刊物论文等。

2.各学院(部)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,可采用督导听课、学生座谈、材料审核等形式,要注重教师通过课堂教学育人的实际效果,评价教学设计的达成度;要严格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,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。

3.教务处将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、查阅材料等形式对二级学院(部)上报的验收材料进行复核校级听课综合平均分低于90分的将不予结题

四、结题验收结果公布

1.各位老师请421前做好结题验收工作,并将结题申请书、结题汇总表、随堂跟踪评价表综合分、评分表纸质稿各一式一份交教务办公室,同时交电子稿其中结题汇总表电子稿请于开学初两周内上交)。

2.教务处对结题验收结果予以正式确认后,于每年的12月份发文公布。

 

 

附件:1.浙江科技学院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

 2.浙江科技学院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项目结题申请书

 3.浙江科技学院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评定标准及评分表

 4.浙江科技学院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随堂跟踪评价表

 5.校级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立项项目结题延期申请表

附件: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

2023221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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